2022-02-14
河南固始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评定分离”新模式 天天速看
(相关资料图)
近日,在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不见面第一开标室开标的固始县污水处理厂(三座)药剂采购项目实行了评标定标分离办法。此次“评定分离”项目的顺利完成,为固始县政府采购招投标模式的创新发展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的成功路径。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河南省固始县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评定分离”模式,在定标方案编制、信息公开、过程监管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制度规定,引导采购人规范定标,推动实现“评优定优”。
“评定分离”是指将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采购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分离,重新界定了评标和定标两个环节的责权归属,改变了以往按评标分数排名确定中标人的模式,让“评标结果”不再等于“中标结果”,让评审专家回归“参谋”角色,将选择权归还给采购人,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自《固始县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来,固始县细化评定分离实施步骤,并通过专题培训班、代理机构培训、服务企业走访等多种渠道,对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关键主体开展培训,深入讲解“评标分离”改革重点、操作规程。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的宣讲和解读,鼓励项目采购经验丰富、技术经济管理力量强的采购人选择项目开展试点。积极向多家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推荐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介绍“评定分离”方法将定标权还于招标人,能有效抑制投标人和评标专家之间的利益输送链,在促进交易过程规范透明、交易结果公平公正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
“‘评定分离’既是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的有效方法,也是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手段。县财政局将充分利用政府采购评定分离成果,合理规范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与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责,在全县范围内稳步推进政府采购‘评定分离’改革,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固始县财政局局长许松向记者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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